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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法院避免敗訴的最基本功課

事務所夥伴前陣子承接一個租約訴訟二審案件,事務所夥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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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法院避免敗訴的最基本功課

事務所夥伴前陣子承接一個租約訴訟二審案件,事務所夥伴說一審訴訟代理人打的亂七八糟,因為我訴訟經驗不多,便要了一審判決字號來看來學習。

早上看完一審判決,根本是慘不忍睹,白話記錄如下,引以為戒,也供一般民眾參考:

一、希望法官怎麼判,必須搭配對的法條

民事上要告對方,必須寫起訴狀,起訴狀上要表明訴之聲明,即你希望法官怎麼判。第一次開庭,法官通常會問請求權基礎或請求依據,這時候必須清楚告訴法官外,也必須注意請求依據與希望法官怎麼判相互呼應。例如房屋被侵佔而要求對方要賠錢,就要考慮搭配民法侵權行為、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等規定,如果只是引用民法物權的除去妨害請求權,法官闡明你還堅持己見,你要叫法官怎麼判?就是送你一個原告之訴駁回的判決。

二、舉證很重要,非常重要

以前上黃國昌老師的民事訴訟法,老師說課程安排上證據章節只佔一學期幾堂課,但證據章節在訴訟實務上,往往佔訴訟很大部分而且很重要,這也是為什麼會流傳: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。

講白了,舉證就是讓法官相信你說的是真的。

三、沒有經驗前,至少要懂得理論

初次和當事人面談時,當事人常會問類似案件我處理過幾次?過去客戶有哪些?經驗很多嗎?我是不是這案件領域最好的律師?後來被問久了,我就會回答:要當一個好爸爸,一定要生過好幾個小孩嗎?要當一個好老公,一定結婚很多次嗎?

好的理論必有其實用性,沒有經驗前,至少要看看書掌握基礎理論知道怎麼做,還要看看相關判決歸納出避免敗訴一定不能做到事情。

#上法院這檔事
#漫畫民事訴訟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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